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热点回应

阳光之春小区开发商违规建设垃圾池

2018-04-27 15:55 来源: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字体: 【打印文章】

热点主题

阳光之春小区开发商违规建设垃圾池

热点内容

阳光之春小区开发商不按原规划图纸建设,私自在19203室楼下建垃圾池,生活垃圾散发臭味,影响业主生活,请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整改。

热点回复

根据市住建委审批阳光之春小区总平图,总平规划19#楼北面为消防扑救场地和生态机动车停车位。经现场调查发现,19#楼北面建设了1间垃圾房,与总平规划内容不一致。市住建为已责令房地产开发商立即整改,按总平内容恢复原状。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网站帮助|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主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网站标识码:4507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