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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8年5月31日 
标  题: 关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再代管钦南区部分镇村的通告
发文字号: 钦政通〔2018〕1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不再代管钦南区部分镇村的通告

钦政通〔2018〕1号


  为理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的犀牛脚(不含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东场、龙门港3个镇以及大番坡镇的六村、深坪2个村(以下简称“三镇两村”)管理体制,适应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三镇两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再代管“三镇两村”,由钦南区按镇、村管理权限,恢复对“三镇两村”管理。

  特此通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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