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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年重大
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7-07-12 17:24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文章】
 钦政办〔201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钦州市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

首轮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为尽快在全市掀起重大项目建设新高潮,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和关键保障作用,决定从2017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首轮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重大产业、交通和港口、园区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确保我市全面完成2017年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实现2017年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17〕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桂重大办〔2017〕3号)要求,2017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重大项目投资总任务为396亿元。其中,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73亿元,市本级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323亿元。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2017年我市首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28项,年度计划投资36.4亿元。今年自治区计划开展4次重大项目增补申报,为确保完成73亿元的年度投资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各县区、各部门项目储备情况,将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其中,灵山县年度投资任务为16亿元;浦北县年度投资任务数为7.5亿元;钦南区年度投资任务为3.5亿元;钦北区年度投资任务为5亿元;钦州港区年度投资任务为12.5亿元;市滨海新城年度投资任务为6.5亿元;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年度投资任务为3.5亿元;市住建委年度投资任务为5亿元;市交通运输局年度投资任务为12.5亿元;其他单位年度投资任务为1亿元。
  ——市级重大项目。2017年,全市计划组织实施总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630个,自治区下达年度投资任务为323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多渠道增加投资量。各县区要继续稳定主要行业投资量,尤其注重推进工业产业、城镇和园区基础设施以及房地产行业投资;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充分释放社会资本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统计、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区要每月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主要预测当月重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个月投资工作任务,做到查漏补缺,应统尽统。
  (二)破除瓶颈,解决影响项目推进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面临着投资增长慢、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等瓶颈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梳理分析,对症下药,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扎实工作,逐一协调解决。一要着力保障工业项目投资。保障工业项目的龙头效应,确保工业投资的积极性,各县区要完善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千方百计稳住民间投资,推动工业投资恢复性增长。二要解决好项目筹融资问题。融资难和融资贵一直以来困扰企业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联系桥梁。多学习先进地区实施PPP项目的经验做法,继续推进一批PPP项目建设。三要解决好项目用地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各县区要对重大项目加强用地保障力度,狠抓征地拆迁工作。二是切实保障用地指标。今年自治区将加大对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的支持力度,同时实行激励机制,对超额完成重大项目投资任务的地方,给予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情况,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开展用地指标申报工作。四要提高审批效率。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对重大项目情况做到提前了解、提前介入、提前参与、提前指导。针对未完成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用地(用海)审批、环评等主要审批手续的项目,要主动服务、全程指导,积极为重大项目创造开工条件。
  (三)精心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和滚动增补工作。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国家投向,结合自治区和我市“十三五”规划,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总投资1亿元以上,对当地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做好收集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年度投资任务目标,做好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重大项目增补工作,力争我市实现开门红。已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项目即列为自治区设区市绩效考核目标,各责任单位要扎实推进,圆满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
  (四)以点带面,发挥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带动作用。各县区要根据2017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自治区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的重大项目、自治区专项行动计划重大项目以及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定期举办集中开竣工活动,并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竣工情况报市发改委。
  (五)不折不扣,确保重大项目投资任务100%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梳理2017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和市层面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重大项目开工时间。每个重大项目确保有1位项目专员,1组征地工作人员,1个保障建设方案,确保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内全部开工,投资任务按照计划全部完成,重大项目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全部达标。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制度。制定《钦州市2017年市四家班子领导联系重大项目(事项)责任表》,选取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事项),由市四家班子领导分别挂点联系。实行市四家班子领导到联系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现场办公,通过召开专题会或现场办公等形式研究解决问题,大力促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加强协调服务,健全重大项目专员跟踪制度。市发改委会同市重大办制定《钦州市2017年专员跟踪重大项目责任表》,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专员跟踪制度。今年3月开始,重大项目专员要每5日向市重点办汇报1次项目进展情况;市重点办每10日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每15日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1次项目进展情况。市重点办要定期组织项目专员召开碰头会,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同时,重大项目专员每月3日前向市发改委汇报1次项目进展情况,由市发改委每月5日前向自治区发改委报送1次自治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加强项目督查督办制度。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重点办要加强专项督查,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督查,要对攻坚战活动全程跟踪、定期通报,要加强联合督查,整合多方力量,形成项目建设监督合力。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部门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市级新闻媒体要做好跟踪报道,定期亮晒首轮攻坚战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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