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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12 1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文章】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B0615室,邮编:535099,电话:0777-368859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施行《条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文电科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共有5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开发建设了新的政务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48件,发布政策解读98件,组织“在线访谈”6次。

  (二)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向市直及驻钦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免费赠阅。编印了12期《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文件236件。政府公报同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通过公共场所、媒体等渠道公开。每月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在钦州日报、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生问题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接到依申请公开6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办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站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8年,我们将围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的保障开展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压缩各个步骤的时间,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和“在线访谈”工作,深入解读政府信息。

  附件: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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